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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蚌埠医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4 阅读量:

 

 


 

各院系(部),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根据《蚌埠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个人学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记录在个人考核表中,同时,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填报《蚌埠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按时间要求,将个人考核表和汇总表报送至学校,由学校审定考核等次并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二、时间安排

179日~716  各院系(部)组织考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 719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办公楼A106)。同时将电子版的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送a10675051@126.com邮箱。

37月底前学校审定、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保证质量,切实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2.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3.严格执行考核时间节点,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4.对严重干扰考核工作的,或违反考核纪律,可视情节报学校给予处理。

 

附件:《蚌埠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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