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评〔2022〕3号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非课程建设类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项目等,采取学校自查和省教育厅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课程建设类项目由教育厅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另行通知。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验收项目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它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我校检查验收工作采取部门检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方式分为学校检查和部门检查(见附件),部门检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部门组织,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由项目所在部门检查,结果报送学校审核。学校检查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部门检查
各部门成立项目检查专家组(3-5人,高级职称占比需大于50%),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检查验收。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原则上采用线上评审方式。检查验收需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检查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建议整改和撤项六个档次。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3月16日—3月20日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建议整改、撤项六个档次。
(三)网上发布
所有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由学校组织网上发布,优秀成果推荐至安徽高教网展示,其中,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和教学成果奖等成果展示需按照省教育厅成果展示形式准备,资料留存部门备查。质量工程项目检查材料及标志性成果由学校整理汇总后,遴选推荐3-5个先进典型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安徽高教网上展示,接受社会监督,宣传我校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电子版);
2.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大创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电子、纸质盖章版);
3.项目进展、结题报告书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材料(电子版);
4.学校检查项目需准备5-8分钟PPT汇报材料(电子版);
5.延期申请报告(电子、纸质盖章版);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电子版)、检查验收汇总表及延期申请(电子、纸质盖章版),报送学校;成果材料及科研记录本由项目所在部门留存。
注:报送的word版进展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大小不超过10M,成果材料最多4个附件且每个附件不超过10M,每个附件是单独的Word或pdf。进展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word文档以“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进展/结题报告”命名。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本次实行无纸化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上述检查验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xyja107@126.com。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按时报送检查验收材料;对学校检查验收项目的汇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及时上报。
2.质量工程是落实“立德树人”“三全育人”的重要平台,项目组要将立德树人作为立身之本,为教学服务,为育人强基,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中要体现对立德树人改革元素的总结和应用情况。
3.本年度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对在检查中没有实质性进展或无故不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按照质量工程项目相关规定处理。
4.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上级部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5.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六、联系方式
教学研究科:赵琦兰 3179323 15755205381
附件: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材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3月3日
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