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根据《蚌埠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个人学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记录在个人考核表中,同时,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填报《蚌埠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按时间要求,将个人考核表和汇总表报送至学校,由学校审定考核等次并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二、时间安排
1.6月30日~7月10日 各院系(部)组织考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 7月15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办公楼A106)。同时将电子版的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送a10675051@126.com邮箱。
3.7月20日~7月24日 学校审定并公示。
4. 7月29日之前上报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保证质量,切实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院系(部)应酌情结合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特点及实绩予以考核。
2.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3.严格执行考核时间节点,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4.对严重干扰考核工作的,或违反考核纪律,可视情节报学校给予处理。
附件:《蚌埠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人事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