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评〔2022〕4号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53号)要求,对我校立项的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原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示范课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53号)要求执行。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我校本次检查验收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学校检查和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组织线上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部门检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均为“阶段检查”课程项目,结果报送学校审核。学校检查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所有项目材料由学校提交省级进行线上评审和认定。
(一)部门检查
各部门成立项目检查专家组(3-5人,高级职称),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检查验收。检查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建议整改。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4月1日—4月5日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建议整改、撤项六个档次。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进展/结题报告书(word版)
2.延期报告(纸质签章版、pdf版)
3.课程数据信息表(pdf版)
4.项目基本信息表(pdf版)
注:报送的word版进展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大小不超过10M,成果材料最多4个附件且每个附件不超过10M,每个附件是单独的word或pdf。进展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word文档以“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进展/结题报告”命名。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4月4日前将上述检查验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xyja107@126.com。
五、相关要求
1.“阶段检查”类型课程项目由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专家检查,报学校审核并备案。检查验收的所有课程项目,各单位需按照“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的要求报送。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3.质量工程是落实“立德树人”“三全育人”的重要平台和抓手,项目组要将立德树人作为立身之本,为教学服务,为育人强基,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中要体现对立德树人改革元素的总结和应用情况。
六、联系方式
教学研究科:赵琦兰 3179323 15755205381
附件: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材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3月24日
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