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 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学习贯彻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工作安排 :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 年 3—4 月)
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进行自查。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3 年 5—6 月)
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三)整改阶段(2023 年 7—9 月)
各学院根据整改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上报。
(四)回头看阶段(2023 年 10—11 月)
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4.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撰写提纲)
5. 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撰写提纲)
教 务 处
2023年4月21日